日前,扬子江药业集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质量、研发、供应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讨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会议精神,传达江苏泰州市药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
扬子江药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梁元太说,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暴露出相关单位在落实药品安全方面的严重失职,特别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信息不报告、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最严格的药品监管体系,完善疫苗全链条监管和电子追溯等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国产疫苗技术升级,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据悉,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泰州市也召开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泰州市副市长王学锋要求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改药品安全源头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从源头上严防严控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安全风险,确保管理责任到位,监督职责到位,应对处置举措到位,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扬子江药业集团执行总经理梁宏指出,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对企业的要求是依法依规和守住道德底线。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所有制药企业及药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并再一次验证了质量是企业立身之本,管控药品生产的全周期,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将是扬子江药业集团对药品质量的承诺。梁宏要求集团各部门结合即将开展的第40次“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探讨如何加强质量管理,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在第40次“质量月”活动验收时,扬子江药业集团将组织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特别要集中现场检查,确保各生产环节合规合法。
长期以来,扬子江药业集团凭借高效优质的产品,在市场上赢得了良好口碑,获得了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球卓越绩效奖、质量标杆企业等荣誉。作为药品生产企业,扬子江人从未掉以轻心,时刻反省自危,时刻牢记“任何困难都不能把我们打倒,唯有质量”的质量精神,始终践行“为父母制药,为亲人制药”的质量文化,坚持质量零缺陷,诚信生产,为集团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