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延敏)近期,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不断规范天津市电梯维保行为,提高维保质量,减少电梯故障,预防电梯事故,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通过政府招标方式委托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组织专家对全市辖区内部分电梯维保单位所开展的电梯维保工作进行了现场抽查,并于日前公布了2018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范围覆盖了天津市所有行政区域,共抽查电梯650台,涉及电梯维保单位 238家(其中:天津市获证单位158家,外省市获证单在天津市开展维保业务企业80家)。按电梯型式分,其中: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567台,占抽查总量的87.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83台,占总量的12.8%。按使用用途分,其中住宅电梯434台,占总量的66.8%;公共场所电梯212台,占总量的32.6%;单位电梯4台,占总量的0.6%。按使用年限分,本年度共抽查使用时间在5年(不含5年)以上电梯数量为414台,占总量的63.7%。 本次维保抽查,以新修订的天津市地方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要求与抽查规则》(DB12/T627-2018)相关技术指标为要素,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突击检查”的方式,以电梯设备本体安全为中心,从电梯设备(含主要安全部件)运行状态、维保技术水平(含职业态度)、电梯故障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并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要求与抽查规则》(DB12/T627-2018)中6.5.2维保综合质量等级条款规定对每台被抽查电梯的维保质量情况确定质量等级。 对抽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较大)维保质量缺陷的7家电梯维保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一次性记12分。其中,对由天津市发证的3家电梯维保单位,自2019年度起纳入年度证后监督抽查企业名库中加强证后监督抽查力度。自2019年度起逐年加大对7家维保单位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比例。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举一反三,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面规范维保行为,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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