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在流通领域对日常消费品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太阳镜、老视成镜、体育用品、移动电源、日化用品5类60批次商品,并于日前通报了质量抽检情况。 该局对标称广东、浙江、江苏、福建4个省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太阳镜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的材料、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等指标,受检太阳镜质量指标全部通过质量抽检。 对标称浙江、江苏、福建、上海4个省、直辖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老视成镜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镜架的材料外观质量、光透射比性能、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允差等指标,受检老视成镜质量指标全部通过质量抽检。 对标称广东、山东、浙江、上海等7个省、直辖市14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体育用品(球类)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圆周长、圆周差等指标,受检体育用品质量指标全部通过质量抽检。 对标称深圳、四川、江苏3个省、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移动电源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标识和警示说明、电池容量测试、过流充电等指标,其中1个批次电池容量测试项目不合格。 对标称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7个省、直辖市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日化用品(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皂、香皂、沐浴剂)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相关标准重点检测了外观、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pH等指标,受检日化用品质量指标全部通过质量抽检。 对此次质量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日常消费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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