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虞城县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反映:我是河南省商丘市的一名农民,为了孩子上学在虞城建业城上院(嵩山路段)买了房子,当时买房的建业所有的销售顾问均向上院业主说四个大门,现在四个大门两个不通1.东门被开发商自行堵上,孩子上学要多绕很多路且逆行,对广大业主家的学生均造成不便2.上院门口就是城市道路,开发商为何堵上不让业主通行?3.燃气开口费和取暖开口费河南2019年早已下发文件不再收取,为何建业上院还以材料费名义收取,不交钱不给开通是否合法?4.建业上院未达交房标准却屡次催促交房且明确告知业主从他们定的那一天开始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5.建业城上院业主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遭开发商推卸责任恐吓,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伸张正义归还我们广大群众的应有的合法权益。
近日,商丘市委督查二室对此作出回应: 现将虞城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虞城建业上院小区位于嵩山路西段北侧,由虞城县申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关于您反映东大门违建问题。经县规划中心工作人员查阅规划许可档案,建业上院未规划东出入大门,该位置在图纸上仅显示造型,未标注出入口。现县规划中心已责令建业上院封堵东大门,并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处实施24小时监管。 关于您反映泰山路至今未开始修建的问题。因修建泰山路涉及到城郊乡张大楼、孙尧两个行政村土地和8户居民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至今没有征收。待政府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 (3)关于您反映收取燃气、暖气初装费问题。根据《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 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130号)规定,建业上院小区于2018年11月24日开盘,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在2019年6月27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另外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用;暖气工程安装费用在2021年3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另外收取暖气工程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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