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品质量事关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去年6月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紧贴四川省农村消费品质量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打规结合、因地制宜、整体联动,突出重点产品,强化监管手段,形成“4+N”工作举措,创新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强化工作部署。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四川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方案》,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铺开的方式,推动形成“5+2”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属地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将守护提升行动作为本地乡镇治理、村社共治、基层市场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重点工作,构建基层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青神县建立县政府“牵头抓总”工作机制,印发《青神县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分管县领导为组长、15个县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组。
创新开展试点。选取5个县(区)开展创新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合江县依托泸州市“酒城e市监”智慧市场监管微服务平台,搭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化系统。江油市制定《游商经营管理办法》,实施游商备案管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游商规范诚信经营。宜宾市叙州区开展分级赋码监管,推广消费品销售经营主体“红黄绿”码分级管理。大英县以“3个强化”(强化底数清理、强化源头治理、强化工具运用)持续推进农村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青神县创新“139”工作法,县、乡镇、村社三级联动,把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到村社末端,形成行政资源集中、多方力量凝聚的立体化、网格化监管模式。
加强抽查检查。聚焦化肥、农膜、燃气具、烟花爆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纳入《四川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组织专家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村地区消费品监管。将省级监督抽查资源向乡镇适度倾斜,覆盖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867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549批次,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停止销售,严格整改。在全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增加农村消费品专项检查模块,省、市、县、所四级联动,采集经营主体信息3.2万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4.58万余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线索2598条,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质量共治。在全省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培养农村消费品“质量哨兵”“质量安全明白人”,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售卖劣质产品的行为,推动质量安全守护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根据基层监管需要,及时制定《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指南》,明确细化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肥料、燃气器具等20种重点产品问题分类、执行标准以及现场检查要点,为基层开展质量监管提供科学遵循。组织四川省纤检局、质检院、化检院相关技术专家在青神县等地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以现场讲解、海报展示、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力。农村地区地域广阔,正规大型商超入驻较少,临时摊点、小店大量存在,销售主体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相对欠缺,没有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等制度,部分销售主体抓住农村消费者价格敏感且缺乏质量辨识能力的特征,有意识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力量较薄弱。农村消费品品种众多,监管对象小、远、散特点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少量的监管人员与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不匹配,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同时,存在抽查检查经费短缺、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等情况,监管覆盖面相对不足。
消费者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较差。农村消费者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不强,缺乏质量辨识能力,购买消费品时,缺乏留存购货记录证据的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担心维权渠道不畅或成本太高,难以实现维权。
三、强化质量安全守护
夯实销售单位主体责任。以落实工业产品“两个责任”为契机,依托县级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采取动态抓取年报数据、点对点上门登记、现场巡查等方式,摸清农村消费品销售单位底数,依情况配备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督促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制定包括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核对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的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
强化上下联动抽查检查。省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适度增加经费预算,加大农村市场质量安全风险频发多发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据强制性标准等编制图文并茂的现场检查指南,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有效运用,及时发现、依法处置无需质量技术检验即可发现的质量问题隐患。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产品的检查排查力度,在做好对固定商户日常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加强对从游商进货销售者的教育引导和执法检查,堵住游商推销“三无”、假冒仿冒产品的渠道。
推动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农村集市“赶场天”、乡村“坝坝会”、编制播放“土味顺口溜”等,向农村消费者宣传质量鉴别指示,增强消费者质量意识。因地制宜设置农村消费品维权站(点),及时处理辖区农村消费品质量投诉举报,鼓励消费者揭露质量安全问题,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蔡军 斯建斌 秦万洪 陈政 易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