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梦竹)日前,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1月6日至2017年2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雷克萨斯IS 250C及GX 400汽车,共计4682辆。具体如下: (一)2014年1月15日生产的进口雷克萨斯IS 250C汽车1辆; (二)2014年1月6日至2017年2月13日生产的部分进口雷克萨斯GX 400汽车,共计468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副驾驶空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副驾驶空气囊总成或者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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