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梦竹)日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豪沃轻卡载货汽车,共计109辆。具体如下。 (一)厢式类载货汽车9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未按国家标准粘贴反射器型反光标识,而粘贴了反光膜式反光标识,不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部分车辆的反光标识粘贴间距过大,导致面积存在偏差,反光效果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夜间行驶时存在安全隐患。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免费重新粘贴反光标识,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栏板式载货汽车1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问题,侧防护装置尺寸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可能无法起到有效防护作用,存在安全隐患。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免费更换符合标准要求的侧防护装置,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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