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 燮)11月27日,2018“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正式进入投票阶段。从今天起,您可以通过微信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为您心目中的2018年度质量记忆投上一票。
2018“质量之光”投票有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两种方式,网络投票平台设在中国质量新闻网(ht tp://www. cqn.com.cn),投票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5日,每日8:00至20:00;微信投票平台设在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zgzl bgw)、中国质量新闻网微信(zhongguozhil iang),投票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5日,每日0∶00至24∶00。
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质量之光”组委会特别声明,本次投票活动禁止刷票,一旦确认刷票,将取消该备选项参选资格。
据悉,2018“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从9月下旬启动以来,收到了一大批来自热心读者、市场监管总局各司局、地方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的推荐和申报信息。“质量之光”组委会严格按照各个投票项目的入选门槛,对推荐申报信息进行了审核把关,最终确定了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年度质量魅力城市、年度魅力品牌、年度质量标杆企业、年度卓越技术机构6个投票项目的110个备选项(备选项介绍详见今日本报5~8版)。
年度质量事件备选项共计20个,既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部署,又有质量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事、也有引发全社会关注的质量问题。
年度质量人物备选项共计10个,既有亲自抓质量卓有成效的企业家,也有孜孜以求埋头一线的大国工匠,还有质量科研和创新领域的佼佼者。
年度质量魅力城市备选项共计20个,均为已批准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城市。
年度魅力品牌备选项共计20个,既有体现“双创”精神,助力精准扶贫的公众品牌,也有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较高的实物品牌和服务品牌。
年度质量标杆企业备选项共计20个,既有与老百姓衣食住行相关的优秀消费品企业,也有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科技企业和工业用品企业。
年度卓越技术机构备选项共计20个,既有检验检测水平一流的质检机构,也有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根据“质量之光”组委会的安排,投票结束后,将由“质量之光”专家委员会对投票结果进行把关审定,确定各个项目的入选名单。最终名单将在12月中旬举行的2018“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现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