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国际通行的产品安全监管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消费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在预防和消除缺陷产品可能导致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的明确要求。这是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作为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放在质量提升行动的整体坐标中把握,一是抓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抓政府考核。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纳入2018年市政府绩效考核质量工作指标,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三是抓中心建设。成立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市级召回分中心全覆盖。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在积极探索中强力推进,并实现了重大突破,目前,共计接受并发布企业召回公告101篇,备案召回缺陷消费品4202万件,范围涵盖电子电器、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消防产品、工业用品5大类17种产品,召回数量全国第一。 缺陷产品召回是一项“朝阳”工程,是一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改革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精神,继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不断扩大召回范围,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积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在监管体系建设上再发力。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召回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专家库和伤害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召回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二要在召回监管力度上再发力。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到实处。 三要在加强监管能力上再发力。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与公安、交通、经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提升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形成“省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监管体系。 四要在强化培训宣传上再发力。加强对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召回业务培训,加大对召回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的宣贯,增强企业召回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各级媒体等,加强对召回工作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召回工作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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