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是我国设立最早的经济特区,在过去的40年,厦门稳步推进发展,跨岛发展、融合发展、质量变革……一系列关乎城市发展的创新思路引发关注与热议,厦门不负众望,交出了一张亮丽的成绩单,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
未来,如何继续保持磅礴发展动力,厦门一直在破题。
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力争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这为厦门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作为厦门市质量提升行动的政策纲领,《实施意见》在总体框架内容与中央和福建省文件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厦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市发展实际,并进行相应的细化、具体化,分别从基本原则确立、发展目标设定、重点任务部署、组织保障强化4个方面,回答了“提升什么、如何提升、如何保障提升”等问题。作为厦门市走质量强市道路的行动指南,《实施意见》融入了众多的“厦门特色”。
改革是“厦门特色”的重要体现。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时留下的丰富经验,成为了这片土地的宝贵财富,更成为了引领厦门继续前行的风向标。过去,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提出,“经济特区的任务就是改革,经济特区应改革而生,我们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对此,《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改革,助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民生至上、品质厦门”城市质量精神,更好地将改革与民生进行了结合。
“厦门特色”离不开正确的发展战略。面对“本岛基本饱和,岛外发展明显滞后,经济腹地空间小”等短板,《实施意见》提出以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为目标,充分融合跨岛发展战略、区域差异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等一系列全市发展的重点工作,大力实施质量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标杆示范等质量提升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多元质量治理体系。同时,逐步完善质量技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4项质量支撑体系,全力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积极推进岛内外一体化的进程。
“厦门特色”更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明确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各区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以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厦门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长远角度指导和引领全市质量提升;党委和政府应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同时,《实施意见》中多处凸显了对企业的帮扶、奖励政策。如支持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服务业中国质量奖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厦门市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市级财政均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优势龙头企业,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