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邀请5位知识产权领域代表围绕“改革开放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这一主题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5位代表作为改革开放40年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分别畅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收获,并就专利法历次修改情况、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发展、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变化、知识产权助力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激励技术创新等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见解。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走过40年发展历程,从无到有,日臻完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日发布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年度报告,2017年全球共提交了317万件专利申请,连续第8年实现增长,涨幅为5.8%。全球商标申请总量为1239万件,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总量为124万项。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国内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量都位列世界第一。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支撑与抓手,也是全球通用的保护创新的“利器”,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用不到20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200年的历程进程,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巨大成就的一部分,更为我国下一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全面实施创新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之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宣部、中组部、科技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38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意味着我国正式启动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信既是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法治的基础。毫无疑问,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创新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将对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运用能力、保护力度、服务质量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促进构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创新、投资和营商环境,有力促进扩大开放和中国经济竞争力提升。 与此同时,也对我国信用经济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尝试在多个方面开展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工作,包括国内贸易流通领域、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领域、质量领域等40余个领域。除了中央和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也相应建立多个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比如在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就对违反产品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质检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提出了31条联合惩戒措施,其中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有26条,应该说非常详尽。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联合惩戒有时候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形成“联而不合”,从而并未真正发挥“1+1>2”的作用,威慑力方面打了折扣。比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高铁占座事件,尽管当事人被铁路部门纳入了失信黑名单,对其乘坐高铁进行了失信方面的惩戒,但在其他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联动,也导致“高铁占座”事件没有因此得到制止。 此次知识产权(专利)领域的联合惩戒措施共计38条,其中跨部门联合惩戒的措施有33条,但如何将这些联合惩戒措施真正落地,达到联合惩戒合纵连横的目的,从而更加发挥出联合惩戒的威力与威慑力,不仅仅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自主创新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于信用中国以及诚信市场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期待联合惩戒更有质量更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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