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工商局在京共同签署《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合作翻开了新的一页,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本着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推动合同监管工作协同发展,努力营造一体化规范的消费和营商环境。
据介绍,三地合作开展合同监管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实现示范文本资源共享。建立合同示范文本联合发布机制,对三地已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梳理,对已有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协商修订,形成统一格式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发布,并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加强合同监管执法协同。探索整合三地合同执法程序,建立疑难问题咨询合作机制,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统一违法合同行政裁量标准,做到同案同罚、过罚相当。同时,三地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区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业和内容,统一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联合整治行动。
协同推进“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工作。根据区域发展情况三地共同制定和推行涉农类合同文本,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建立合同监管信息互通。搭建京津冀合同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归集整理三地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示范文本、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专家授课视频等内容,提高合同监管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