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网店店主张某在网上买来“国际知名品牌”口红,再加价卖出。“小打小闹”的张某没有想到,这事竟然犯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7月5日,张某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张某在大连市中山区繁华地段一商业大厦租了一间房做仓库,他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男风时尚生活”店铺,主要向全国各地买家销售国际知名品牌“Dior”口红。但是,张某并没有进货渠道,他从淘宝网或微信中以低价买来假冒该品牌口红,再在自己开的网店上加价卖出,一支数百元的“Dior”,张某加价售出的最低价格为80元。
张某售假的信息被大连警方掌握。警方在张某租用的仓库中突击检查,查出大量假货,其中未销售的假冒“Dior”成品口红1814支。警方按照其销售最低的价格80元一支计算,合计145120元;未销售的该品牌口红替代芯6764元,按最低售价每支10元计算,合计67640元。警方扣押了涉案假货。
大连警方查明,根据淘宝记录张某累计销售该假品牌口红79支,合计销售价格为12585元。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1月24日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指控他犯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庭审中张某认罪,愿意缴纳罚金。法庭认为对张某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一审对张某判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扣押假冒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