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顶着“某某医疗集团”“某某医疗咨询公司”的头衔,网络和微信上诱骗、引导患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然后从中收取“人头费”。记者调查发现,这类打着“医疗集团”头衔的公司被称为“影子医院”,它们不开展诊疗服务,而是向有利益输送的医疗机构输送病人,收取中介费。 (据《经济参考报》)
所谓的“影子医院”,其本质是升级版的医托集团。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传统的医托实现华丽转身:由线下转战到线上,由“单兵作战”升级为集团化“运营”,与一些民营医院联手,形成完整“营销”套路,通过网络诱骗患者到关联医院看病,然后向医院收取人头费,医院赚“大头”,“影子医院”赚“小头”,最终都由受骗的患者埋单。
诚然,互联网的出现,为医疗领域提供了新的想象空间,医疗服务变革已经悄然进行。所谓“互联网+医疗”,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在互联网上打广告、搞导流,到线下医院进行诊疗。这原本只是一种不同的营销推广手段,但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紧缺,医疗水平较高的三甲医院及高端私立医院的优质服务都供不应求,基本没有大肆铺排互联网广告和导流的需求。而互联网上的广告和网站导流又难以查证、证据容易销毁,就变成了虚假疗效广告和诓骗患者的黑医托重灾区。
尤其是,跟网络医托有勾连的一般是男科、妇科、脑科等一些民营专科医院。这些所谓的民营专科医院本身实力不够,得不到患者的信任,而为了获取利益,往往铤而走险,便运用起网络医托这类“旁门左道”,致使“影子医院”应运而生。
不可否认,网络问诊盛行之下,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看病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了“影子医院”可乘之机。近日被媒体曝光的“影子医院”就是注册成立“医疗集团”招揽互联网咨询顾问和业务员,引导甚至诱骗患者到关联医院就医,收取“人头费”,也就是黑医托的线上版。
不难看出,“影子医院”的危害在于,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不仅蒙骗患者钱财,还对患者造成伤害。具体来说,一方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譬如,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认知混淆,甚至是让正规医院的网络门诊“躺枪”、背“黑锅”。另一方面,侵害了患者的利益。倘若患者一旦对“影子医院”的答疑解惑深信不疑,有的会耽误病情,有的则会没病看出病来,让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
还有就是,一旦中了“影子医院”套路,患者维权也难。从媒体报道中不难看出:“一旦遭遇举报或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这些所谓的医疗集团就立即注销公司,一跑了之。”
“影子医院”之所以会如此猖獗,主要原因就在于其违法犯罪的成本低,“影子医院”没有真正的实体医院,靠租来的场地,招聘的员工,几台电脑,连上网络就可以营业,一旦被相关部门盯上,立刻注销公司,关门跑路,最终不了了之,逍遥法外。
“影子医院”其实质就是网络医托泛滥的结果。因此,是时候该给“影子医院”下猛药了。一方面,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涵盖执业许可、行业自律、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完整法律监管体系。市场监管、卫生、网信、通信主管等有关部门,既需要形成监管合力,又应形成严打组合拳,通过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追责制度,让雇用医托的医疗机构不能再营业,使“影子”现身并依法惩治,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影子医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诈骗,应当追究医托的刑事责任。当然,建立起更加畅通、透明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患者到正规医院就诊则显得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