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刘文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移动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用户返还300元话费,案件经过法院一审、二审,重庆移动公司被判处以公开、书面的形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但该公司拒绝履行判决。消费者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移动公司仍拒绝赔礼道歉,并向高级法院提起再审。重庆移动公司究竟有何底气拒不认错?消费者想要一句道歉又有多难?《中国消费者》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对事情的经过进行了还原。 返还话费 久不兑现 2015年5月22日,重庆消费者颜浩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联想A320T手机,售价499元。重庆移动公司当日签署业务受理单,承诺“赠送300元话费”,分12个月返还到颜浩的手机号18723436711上。“按照约定,重庆移动公司每个月应返还25元到我手机上,但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颜浩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咨询,要求返还话费,对方总是答复“正在处理”。 业务受理单承诺送300元话费。
2016年2月13日,重庆移动公司终于有了反馈。客服人员告诉颜浩,话费没有返还的原因是工作人员弄错了手机串号。颜浩要求重庆移动公司赔礼道歉,遭到拒绝。 明明是重庆移动公司自己的过错,却不肯低头认错,这样的行为让颜浩很气愤。法律专业出身、拥有律师资格证的他,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判道歉 置若罔闻 2016年3月3日,颜浩将重庆移动公司诉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其诉称,出于信赖选择重庆移动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但该公司的行为伤害了他的感情,降低了他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请求法院判令重庆移动公司返还300元话费,并以公开、书面的形式向他赔礼道歉。 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庭审中,经法院释明,颜浩选择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本案法律关系,请求判令重庆移动公司以公开、书面的形式向他赔礼道歉。 重庆移动公司辩称,因公司员工工作失误,导致没有向颜浩返还话费,公司为此多次向颜浩表示了歉意。本案系合同违约纠纷,公司并未对颜浩的人格权利造成伤害,因此不应承担公开书面道歉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消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该案中,被告重庆移动公司因工作人员失误,未将话费返还给原告颜浩,行为上存在过错,该过错导致原告颜浩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应承担向原告颜浩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2016年6月1日,巴南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重庆移动公司公开书面向原告颜浩赔礼道歉。 重庆移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颜浩的全部诉讼请求。其理由是,本案的法律关系应为买卖合同纠纷,而非侵权责任纠纷。上诉人(重庆移动公司)未按照约定返还话费,仅损害了被上诉人(颜浩)的财产权益,从未损害其人格利益,颜浩称该行为伤害了其感情,降低了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 重庆市五中院在二审中未支持重庆移动公司的理由,于今年1月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 面对终审裁决,重庆移动公司仍拒绝履行。无奈之下,颜浩于1月22日向巴南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重庆移动公司还是没有向他赔礼道歉。 讨回公道 如此艰难 颜浩告诉记者,重庆移动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本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好为消费者服务,但其所作所为让他实在寒心。他打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区区300元话费,而是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其中的猫腻与陷阱,让更多的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案的审理与判决,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律师行业的高度关注。 重庆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认为,颜浩维权的可贵之处在于,他的诉求并不仅仅在于300元话费,而是要向强大的移动公司,讨回一个公开且书面的赔礼道歉,讨回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与权利平等。颜浩知晓其中的艰辛与难处,但他面对不公敢于挺身而出,发出呐喊,践行法治。 重庆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玉成律师认为,颜浩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并没有选择沉默和放弃,而是积极维权。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区区的300元,而是背后无数个的300元。他既是在维护他自己的个人利益,又是在维护千千万万消费者共同的利益。重庆移动公司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履行法律义务,主动退还颜浩话费,并以公开书面的形式向颜浩赔礼道歉。 5月7日,记者就此向重庆移动公司提出采访申请,截至发稿,重庆移动公司没有对此回复。 重庆移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律师舒伦杰告诉记者,重庆移动公司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案件还在审理之中,公司将按重庆高院的最终裁决结果进行处理。 (本文图片由消费者颜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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