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王照重)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深入推进消费欺诈大整治专项行动,截至6月,共立案229起,结案162起,处罚金额168.5008万元。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净化消费环境、震慑违法犯罪,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16起消费欺诈典型案例。 据介绍,16起案例涉及使用作弊秤具、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虚假广告等6个类别,包括市南区陈氏渔妹子海鲜家常菜馆使用加装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案、市南区台青小馆餐厅使用加装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案、青岛阿拉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停业之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案、青岛宝悦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侵犯“BMW”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市北区朵里菲妮时装店销售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方中圆海鲜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案、黄岛区嘉禾海味轩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案、青岛嘉禾泽润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案、黄岛区渔家大院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案、黄岛区六汪鑫聚源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案、即墨区家和福超市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案、青岛泰客家超市有限公司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案、平度市心连心床垫经营部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案、青岛中仁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青岛大波高科生物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案例最多,共5起,其中4起为餐饮单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活海参。涉案经营单位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方中圆海鲜酒楼、黄岛区嘉禾海味轩酒店、青岛嘉禾泽润酒店有限公司、黄岛区渔家大院饭店,主要问题为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等检验项目不合格。执法单位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万——1.5万元的处罚。 此外,此次曝光的案例中还出现了两起假冒“BMW”“NIKE”的案例。其中,青岛宝悦宝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侵犯“BMW”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及“BMW”机油格等汽车修理配件产品共7个,货值金额总计3961元。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市北区朵里菲妮时装店销售假冒“NIKE”,当事人从莆田购买了带有“NIKE”商标标识的运动鞋126双,价格6300元,执法人员对当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 作弊秤具 市南区陈氏渔妹子海鲜家常菜馆使用加装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案。4月11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南区云霄路20—22号门头字号“美达尔烧烤海鲜大排档”,实际执照名称为市南区陈氏渔妹子海鲜家常菜馆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店内海鲜区的电子秤具进行了检查,现场对该电子秤使用500克砝码称重,显示重量是650克,比实际多出150克,经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现场检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承认使用的秤具有作弊功能,至案发时已使用13天。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嫌违法的计量器具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不正当手段 青岛阿拉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停业之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案。1月14日,黄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青岛阿拉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长江中路517号长江财富中心201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青岛阿拉丁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办理预收款会员卡方式提供健身服务,检查时当事人已不在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关门停业。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停业公示的相关信息,停业之前并没有提前发布停业信息及告知消费者。黄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万元。 以假充真 市北区朵里菲妮时装店销售侵犯“NIKE”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2月25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市北区兴隆路82号-3的朵里菲妮时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从福建莆田购买了带有“NIKE”商标标识的运动鞋126双,价格6300元。当事人自今年2月开始销售,无法提供经营期间进销货凭证账目,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以次充好 黄岛区渔家大院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案。3月2日,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位于黄岛区南营社区别墅区9号黄岛区渔家大院饭店的活海参进行抽检。经检验,该批次海参中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月18日,黄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不合格批次海参已全部加工使用完毕,现场没有发现检测不合格批次的活海参,涉案货值为375元,违法所得100元。黄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万元的处罚。 不平等格式条款 即墨区家和福超市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案。4月26日,经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实,位于即墨区泰山一路253号的即墨区家和福超市从2015年开始,在经营中向消费者办理发放会员卡,会员卡背面印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滨超市泰山一路店所有,地址即墨市泰山一路253号”字样的格式条款等内容。截至案发时,超市共办理发放上述会员卡6709张,剩余30余张未发放。当事人没有因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而获利,无违法所得。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1万元。 虚假广告 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2018年7月18日,经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位于李沧区京口路47号21楼的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在两家网站上发布违法广告,内容含有“轻松拿证通过率高达99.9%”“学员介绍率高达90.6%”“独家押题 100%录取”和“成人高考第1品牌”等宣传内容。经营场所内有含有违法广告“岛城成人学历第一品牌”“青岛华洋科技专修学校始建于2000年,服务5万多名学员,专注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服务,多次获得‘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化学校’‘诚信办学单位’等荣誉称号,成为岛城口碑最好的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品牌教育机构”等内容的宣传架子和易拉宝。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6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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