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柳城县消委会联合约谈影院负责人。
图二:恒龙影院整改后向消费者提供免费3D眼镜。
观看3D电影,影院却不提供3D眼镜,而让观众自己购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柳城县消委会对该县恒龙影院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整改这种以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1月3日,刘先生在网上购买了柳城恒龙影院的两张3D电影票。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自己携带或现场购买3D眼镜观影。“看3D电影,难道不是影院提供眼镜吗?”刘先生想不通,于是向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11月9日,消费者韦先生在该影院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在该影院购买了3D眼镜,但眼镜质量很差,观影过程中,镜片竟然脱落了。在观影结束后,韦先生向柳城县消委会投诉。
柳城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派出工作人员到该影城核查,证实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工作人员指出,电影院单方面决定“不提供免费3D眼镜”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影院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核查情况,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柳城县消委会约谈影院负责人。该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委会副主任赖春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后,就与影院之间构成合同关系。不论影院是要求消费者直接购买还是共享租赁,都是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进行拆分,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另外,即便影院明示了不提供眼镜的原因,亦不能免除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3D眼镜的义务。
恒龙影院负责人在约谈现场表态,立即整改,自11月15日起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基础款3D眼镜观影,对一些有个性化需求的观影者,影院对3D眼镜明码标价供观影者自行选择。
之后,柳城县消委工作人员再次到影院检查提供免费3D眼镜工作落实情况,发现该影院进门口摆放有“免费提供3D眼镜”海报,影院观影厅出门口张贴有“3D眼镜自助借还处”标识。影院负责人说,免费提供3D眼镜除了线下做好宣传,线上购票平台也专门做有网页宣传,今后恒龙影院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消费者的观影体验。
(本文图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