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建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养老院全部整治过关;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扩大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6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政策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9条工作,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落实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和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以及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5项工作;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方面,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方面,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4项工作。 9项工作中,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和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重点措施包括: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群众提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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