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直到母亲准备做手术,刘某才知道父母这几年来已将所有积蓄投入包括中安民生在内的几家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中。不仅仅是刘某的父母,那些选择中安民生等公司“以房养老”模式投资的老年人,或将陷入房财两空、老无所依的境地。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新华网) 2014年6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在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武汉4个城市正式启动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仅有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8个城市累计承保133户(194单)。据统计,已经完成投保的投保人年龄平均在71岁左右,无子女家庭占据总数一半。 “以房养老”保险一边是“市场很冷”,一边却是“骗子很热”,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被频频曝光。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针对群众举报,其辖区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安民生资管)及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一事,经海淀警方侦查,对涉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等8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日前发微博称,犯罪嫌疑人借“以房养老”之名,将老人的房屋骗到手后违规抵押借贷,最初每月给老人们高额回报,但没过多久,就让老人们钱房两空。 截至2018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1.9%。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比重还会继续提高。发展“以房养老”,无疑会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范围、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住房反向抵押,目前的法律环境、社会诚信体系、中介服务机构质量等方面都不尽完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个新生事物,无论是政策法规,还是业务流程、体系机制,都亟须梳理建立。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出台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担保政策,将其作为国家政策性业务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并搭建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从政策框架上给出解决方法,鼓励供给,满足需求。我国的《继承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也有待完善,存在一些法律衔接的空白点,需要修订相关法律条文,为反向抵押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更重要的是,政府应高举监管利器,防止借“以房养老”概念游说老年人抵押个人住房进行消费贷款引发多重风险,督查金融经营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为购买“以房养老”的消费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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