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采取切实措施,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以下简称临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食品浪费。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加强临期食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在采购食品时,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加强日常检查和质控管理,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于临期食品,一方面,要分类管理,作出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不得采用遮盖、模糊、极端缩微字号等方式隐瞒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另一方面,要规范促销行为,做到明码标价,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同时,加强临期食品处置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减少食品浪费。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临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未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期食品上应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食品经营批发商应及时掌握供货营销动态,做到合理配送、有效调剂、多方促销,尽可能减少临期食品。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规范管理意识,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