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喜语 刘冬毅)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发布2018年度全省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报。 通报指出,全省各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发改、工信、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认真筛选确定能源计量审查单位名单,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审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查工作任务。2018年全省共对81户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其中,符合规范要求10户,基本符合规范要求64户,不符合规范要求1户,停产停业5户,企业注销1户。 通报强调,2018年全省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取得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在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中,审查人员积极宣贯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宣传能源计量工作重要意义,指导被审查单位完善计量基础工作,督促用能单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通过审查,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加强,不断建立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明确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分工,设置能源计量专(兼)职岗位,将能源计量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能源计量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有所提升。在审查中,各地坚持审查与服务相结合,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入现场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解决计量管理和测试技术方面的难题,组织技术力量提供计量咨询服务。通化、延边、吉林质监局组织能源计量服务队,帮助企业查找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用能单位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作为强化能源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了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检定率;三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和使用不断规范。通过审查,指导用能单位分析能源数据,提高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工作能力,有效解决了企业能耗浪费问题,促进了用能单位节能增效。 通报指出,在2018年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些地区对能源计量审查工作重视不够。与用能单位沟通遇到困难后,不能及时跟进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有些地区工作总结不全面,在上报的工作总结中没有案例分析和取得的成效;二是有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审查中发现,有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完整提供与审查相关的计量基础资料。有些用能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定期接受培训等问题;三是有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不高。只重视与经济效益有密切关系的主要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工作,次级用能单位及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及检定率不高。个别单位存在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不健全、能源计量数据审查制度不完善、数据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通报要求,一要认真做好此次审查的后处理工作。对审查中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鼓励其继续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对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积极帮助其进一步完善提高。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认真协助其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督促按期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和不接受能源计量审查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停产停业或不具备审查条件的单位,及时跟踪,一旦条件具备,要依法进行审查;二要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宣贯。各地要加大《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用能单位的法制意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传和培训,帮助用能单位提高人员素质,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三要继续加强对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管。认真总结此次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明确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促进节能降耗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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