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 英 记者王融国)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优化准入服务、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质量共治机制。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了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情况。 深化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更是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公平营商创条件的重要举措。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以生产许可证改革为突破口,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为目标,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精简涉企证照,优化准入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创新监管方式。 该局生产许可证“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措施主要体现为“三个最大限度”,即一是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发证机关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仅需提供“一单一书一报告”(即申请单、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申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除涉及产业政策外不再提供其他申报材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一企一证”制度。企业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可办理一张包含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二是最大限度优化准入服务。针对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4类产品,采取相对应的准入方式,缩短发证时间。对省级发证产品,实施“先证后核”模式;对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承诺告知”模式;对省级发证的危险化学品和国家发证产品,继续采取“实地核查”模式,换证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三是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本着能放则放、能快则快、便民高效的原则,将省级发证的17类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工作委托市(州)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方便企业当场取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一放了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加强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又要加强对取消、下放审批产品的监管。”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江涛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采取“先证后核”模式取证企业,先行发证后30日内,监管部门派出核查组,对企业进行生产许可条件现场核查,保证监管要求不下降。对于提交虚假检验报告、后置现场审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由发证机关直接作出撤销生产许可证书决定。对于作出虚假承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材料的获证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突出风险管理,保持严查严管态势,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和频次,并将抽查结果依法一律向社会公开,完善不合格获证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委托市(州)市场监督部门受理、审批的产品,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审批人员岗前培训,加强承接部门的能力建设。 据悉,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将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职能,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全面优化湖南省的营商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群众企业改革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