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常青 陈卫明 记者龚琛虎)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授证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在袁州区行政中心袁州大厦会议中心举行。袁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向该区首批1229名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开展首期培训,标志着这1229名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 记者从袁州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给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校园生活营造一个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该局经过多方调研,成立所辖宜春市宜春中心城区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队伍,首支队伍于4月24日起上岗。此举旨在通过家、校及市场监管部门无缝对接、共同监督的方式,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主要是指校园食堂、餐饮和超市、食杂店的食品安全。目前,宜春中心城区200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设有食堂。因学校、幼儿园食堂、超市等一般设置在校园内,比较封闭,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较少,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难以被及时发现。 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为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该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该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在江西省县级局首推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出台《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局会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宜春中心城区所辖内有校园食品安全需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办法》明确的基数和比例,在学生家长中聘用组建每所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授予家长义务监督员相应的监督权,明确相应的义务。根据规定,担任义务监督员的学生家长应关心学校食品安全,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群众监督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的能力,具有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经历或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实守规、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的时间和精力;属在校学生的父母等特定身份。 根据规定,家长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1年,受聘期间,家长义务监督员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上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主要职责是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调研、宣传咨询和专项培训,收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信息,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集中组织和随机监督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和长期、持续、有力的监督。同时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据了解,袁州区首批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全部来自所辖宜春中心城区13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家长。接下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将与区教育体育局协调配合,陆续在中心城区其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22个乡镇推进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形成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都有家长义务监督员严格把关,初步形成“社会各界同参与、安全食品共分享”的共治共享格局,用真情为孩子们撑起一片食品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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