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常青 本报记者 龚琛虎 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大力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环境,让广大农民群众远离“不安全”食品。如今,这项创建工程实施效果如何,对各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何启示?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偏爱”农村 据调查显示,75%的农民买过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这一比例超过城市居民的近两倍。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偏爱”农村,极大地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8年,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违法案件678件,农村市场占85%。 农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常常意识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不懂得采取相应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助长了一些黑心商家的气焰。在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慈化村,村民汤立春为孙子购买了30个“喜士郎”果冻,共计3元钱,包装与“喜之郎”几乎一模一样,味道也极像,只是封面上的字迹有些模糊不清,并没有注册商标标识。汤立春说:“喜之郎果冻好啊,电视上经常有广告,价格也便宜。” 与汤立春“不知假而买假”不同,由于农村地区物流体系尚不发达,农村流通领域的经营主体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副食品食杂店等,日常销售的食品价格高于城市。谁都明白便宜货的背后更容易存在质量问题,然而在“便宜”与“放心”之间,不少农民却选择了前者。据调查,农村食品购买者中,56.3%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而43.7%仍首选价格便宜食品。 实施“乡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工程 在袁州区辽市镇枫林村,有一家营业面积约150平方米的“乡村食品经营示范店”。 日前,记者在这里看到一排排开放的货架摆放井然有序,架上货物琳琅满目。货架内商品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保质期、QS市场准入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等一应俱全。经销台账放在柜台上,里面供货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产地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商标注册证等有效证件映入眼帘。 “无假货、品种全、价格低,我们最喜欢!”正在开放式货架上挑选食品的村民彭外生高兴地对记者说。 村民放心了,经营者的生意也就好了。店主杨红贵告诉记者,现在每月营业额要比去年高出几千元。 目前,依托正在实施的“乡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等工程,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共整顿规范村级“食品店”1990余家、乡镇级“食品店”590余家,形成了以超市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食品安全经营网络。 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既要疏通又要围堵,让农村广大老百姓能买到放心食品的同时,又能远离“不安全”食品的侵害。为此,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扎紧“篱笆”。 该市市场监管局推行食品流动送货车登记备案制度,在农村专门设立食品安全“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分会及投诉站、联络站),成立流动打假小分队,公开了小分队人员名单及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并在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村聘请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当地市场监管分局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今年3月18日,一辆销售假冒“王老吉”饮料的流动送货车刚进入袁州区天台镇,就被当地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举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天台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现场查获假冒“王老吉”饮料318件,在调查终结后,依法对不法经营者作出了相应处罚。 喜中有忧任重道远 宜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了农民的食品安全信心,激活了农民的食品消费需求,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市乡村食品等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 创建农村安全食品环境成效明显,但“不安全食品”是否就能真正远离每一位农民呢?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还面临不少困难。 首先,农民在购买食品时,重量不重质的观念还一时难以转变。当前,留守农村的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些群体接受文化知识有限,致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经常陷入尴尬境地。低廉价格食品的诱惑及识假、辨假、防假能力的缺失,使得农村“食品安全”隐患难以根除。 其次,当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还较薄弱。除市场监管部门外,食品市场监管还涉及卫计、物价、公安、农业等诸多部门,缺乏统一协调,难以形成合力。 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注重城市、轻视农村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销售利润低,不少生产厂家将眼光集中放在城市,而放弃了广大的农村市场。这样,经济实用、简单方便、适应农村市场的食品相对缺乏,影响了农民群众的正常食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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