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任震宇)7月4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截至5月31日,为期两个月的第一阶段行动已经顺利结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启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查处了一批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 据统计,在第一阶段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200件,涉案信息111万余条、罚没款564万余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组织执法联动604次;开展行政约谈279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129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推进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大要案的督查督办力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执法协作机制作用,积极开展执法联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广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宣传,进一步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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