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的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启了长三角合作的序幕,携手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3年多来,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狠抓“满意消费长三角”任务落实,一体化发展进入了加速期。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立“满意消费长三角”的制度体系,率先开展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和投诉信息公示,创新开展乡村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推动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共建格局,共同营造“满意消费长三角”品质消费新环境,培育众多放心消费单位、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形成“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构建便捷、高效的维权体系,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日前,“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2023年至2025年)正式启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巩固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合作成果,推动区域消费环境建设提档升级、扩大“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影响力、营造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日益提升,消费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满意消费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地区成为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质消费目的地。
近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进行创新,在自选动作上形成自己的特色亮点。
聚焦法制保障。在2022年新修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过程中,将“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纳入地方立法,推动长三角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机制,并增设消费环境专章,在长三角区域内率先为行动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聚焦国际定位。将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作为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标全球顶尖消费中心城市,探索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消费环境建设路径和对策;创新出台网络营销算法应用、盲盒经营、直播带货等合规指引,靠前规范新业态、新模式经营,成功化解新领域消费风险。
聚焦标准引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形成一套兼顾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规范以及消费者直接感受的“1+X”评价指标体系,并形成《“放心消费”评价规范》地方标准(DB31/T 1381—2022),覆盖餐饮、互联网销售平台、住宿等7个行业,并不断提质扩容,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已经覆盖至13个行业。
聚焦分级创建。充分依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针对放心消费创建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承诺单位,市区两级协同推进,分级受理、分级评价,统一授予“玉兰标识”,让消费者能够更便捷地找到身边的放心好店,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创建单位9万家。
聚焦维权网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丰富完善消费维权联络点(站)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星级联络点评定,目前全市共有8900余个联络点,其中5星级134家、4星级343家,覆盖全市村、居委会及主要商圈、景区。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处理投诉7.1万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充分发挥联络点宣传教育引导功能,破解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难题,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氛围。
聚焦多元化解。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联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在市、区、街镇三级层面加强协作,重点强化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联动衔接,目前已在各市场监管所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室182个,通过联动调解机制,已累计化解消费纠纷32万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调解成功率近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