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一:捐赠仪式现场。
图二:领到化肥的村民喜不自禁。
“十分感谢,真是惠民好政策!”当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闫光耀和巴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鑫,合力将一包25公斤的化肥抬进村民谢兵的背篓时,谢兵满面笑容,连声道谢。3月10日,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村委会门前热闹非凡,一场特别的化肥捐赠仪式正在此举行。此次捐赠活动由四川省消委会主办,购买化肥的13万余元资金来源于首例“退一赔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详见《中国消费者报》2024年7月24日报道)。据悉,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用于购买化肥,并捐赠给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消费者,以此促进乡村农业生产,在全国尚属首例。
千余农户获赠化肥
当天一早,村民刘祥海匆匆赶往村委会。前一天,他接到东山村三组社长刘兆东的通知,种地的家庭每户可以免费领3包化肥。正值春耕的关键时期,四川省消委会的暖心之举犹如一场及时雨,迅速滋润了每一位村民的心田,喜讯很快就传开了。刘祥海赶到时,村委会门前已坐满了村民,大门上方悬挂着横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捐赠化肥东山村发放点,院坝一侧,一袋袋复合肥堆砌成了一座小山。
巴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袁正军告诉记者,此次化肥捐赠活动选择了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恩阳区上八庙镇来凤村、平昌县苟溪村、南江县云顶镇景坪村4个村的上千户农户作为赠送对象。其中,东山村作为捐赠仪式举办地,229户农户每户获赠3包复合肥,共计17.1吨。其余3个村的农户也会同时获赠不同数量的复合肥,4个村共计赠送46.9吨。
上午10时30分,捐赠仪式正式开始。邹鑫致辞,强调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此次活动对农村消费者的关怀意义。闫光耀表示,消费者组织始终是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代言人和保护者,这起农资公益诉讼案是四川省消委会利用与检察机关、法院探索建立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功尝试。随后,东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春容代表全体村民,将一面“利剑出鞘除伪劣 农资净土惠民生”的锦旗送到闫光耀手中,表达对四川省消委会公益诉讼惠民的感激之情。
仪式结束后,开始发放化肥。“各社社长,按照名册,喊一个发一个”“大家都有,莫慌!”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村民们排队领取。
“在家的村民几乎都来了,从来没这么热闹过。”双胜镇党委书记刘亚洲激动地告诉记者,东山村属2014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现有脱贫户71户282人,这次通过公益诉讼“退 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机制,为受害农户挽回了损失,真正实现了惠民利农,成为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赔偿金使用再创新
2024年3月,针对巴中佳瑞配方肥料厂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在巴中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四川省消委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依法对孙、刘二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调解,达成“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协议,共获赔292570元。经协商,赔偿金先“退 一”,即退还欺诈销售所得价款,“赔三”即3倍惩罚性赔偿金从第二年起分三年偿还。记者了解到,该案在消费者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创下多个第一,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推荐参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国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如何管理和使用这笔金额不菲的惩罚性赔偿金、真正实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价值,是四川省消委会与检察机关、法院共同探索的重点。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研究制定了赔偿金管理使用方案,并就建立协作机制共同保护众多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根据《纪要》,二被告退还的违法所得用于支付申报购买不合格肥料消费者的货款,不足部分由惩罚性赔偿金补足,剩余赔偿金用于购买农资赠送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消费者。近一年来,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巴中市检察院、巴中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告征集并审核,确定了216名符合退赔资格的受害农户,所涉货款43325元已全部退还到农户手中。
此次赠送活动则是将剩余赔偿金赠送给受侵害集中区域的农村消费者。四川省消委会以出厂价并包运输的方式采购优质复合肥,价格为每吨2800元,共计13万余元。该费用由3部分组成,即第一年的退赔金余额29817.5元、2025年的赔偿金73142.5元,差额28430元由被告申请用2026年的赔偿金提前折抵。
巴中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李昆明告诉记者,公益诉讼赔偿采取的是多元化的方式,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赔偿金的使用问题,只要出于公益目的,都合理合规,检察机关支持四川省消委会在三农领域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实现农企双赢
据介绍,此次赠送的秦巴佳瑞品牌复合肥由四川楠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正是由涉事企业升级而来,经扶持后生产经营正常且产品质量有保障。李昆明告诉记者,事发后当事人并未因被判惩罚性赔偿而消极对待,而是又注资200多万元,把工厂升级为公司,在公益诉讼案件的推动下,获得了生产许可证,生产出了优质复合肥,现在生意很好,春耕时节,供不应求。该公司对此次捐赠活动非常配合,提前支付了2万多元赔偿款,按质按量提前配送到位。
闫光耀表示,此次农资化肥赠送仪式,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立法价值的生动体现,四川省消委会通过捐赠活动,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受侵害的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又积极促进了企业合规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展现了公益诉讼的社会价值,为构建更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注入了崭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