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 可)自10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后,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公布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件。 本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部门,持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违法案件4.9万件,货值金额17.1亿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8900人。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始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坚决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严厉惩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件包括—— 一、湖北黄冈刘某、李某等人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二、陕西安康红瑞乐邦紫阳经营部非法会议营销食品案。 三、吉林辽源“健康乐缘营养俱乐部”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四、广东汕头张某未经许可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五、河南濮阳赵某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六、广东广州真和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广告违法案。 七、四川泸州邬龙门市部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案。 八、湖北武汉瞿某、吴某、刘某涉嫌制售假冒“周黑鸭”食品案。 九、重庆市合川区渝川良仓超市经营“江小白”牌假冒白酒案。 十、广西钦州巫某未经许可从事酒类产品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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