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越)2018年,京津冀已联合发布协同地方标准24项。这是记者近日从河北省标准化委员会1号文件中获悉的。 据了解,2018年度,河北省共制定发布省地方标准335项,是2017年的1.35倍,全省地方标准总数达2483项,位居全国第4位。 据悉,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河北省2018年度加大了标准的出台,建立健全适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和政府服务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发布工业类省地方标准77项。其中发布《显示用向列相热致液晶通用技术条件》《石墨烯粉体材料检测方法》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25项;《民用电锅炉通用技术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新能源应用标准10项;《高温煤气干法除尘及废热回收技术条件》《复合硬纸板生产线通用技术条件》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标准35项;《公路钢混凝土组合梁桥设计与施工规范》《相变自调温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交通运输工程标准7项。 发布农业类省地方标准137项。其中发布《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地理标志产品赵县雪花梨》等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28项;《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北豆根》等中药材标准11项;《太行鸡生态放养技术规程》《奶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畜禽、水产养殖标准29项;《冬小麦节水性鉴定技术规范》《半干旱区棉花节水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等农业节水标准10项;《梨省力高效栽培模式》《深州蜜桃生产技术规程》等林业标准16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病虫害防治方面的农业生产新技术应用标准43项。 发布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省地方标准101项。其中发布《滑雪场服务质量规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规范》等服务业标准55项;《行政审批一次性办结服务规范》《社区建设管理规范》等社会管理类标准15项;《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公共服务类标准12项;《城市大型综合体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安全生产标准19项。 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类省地方标准20项。其中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发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7项强制性环保标准;发布“钢铁企业、电镀行业、电力生产、医药行业《取水定额》系列标准”和《水工柔性生态防护结构设计规范》等推荐性生态文明建设类标准13项。 2018年,河北省与北京、天津联合发布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24项。其中发布《冷链物流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等8项现代物流协同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等13项人力资源服务协同标准;《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等3项交通服务协同标准。 据悉,上述标准已纳入河北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各有关单位、个人免费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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