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月10日,辣条终于迎来了国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告表示“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 辣条作为“国民零食”常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被诟病,网友回忆童年时吃辣条“妈妈见一次打一次”。因只有地方标准,生产定位模糊,直到今年央视3·15晚会仍被点名;9月,更引发辣条标准地域之争,卫龙等辣条产品被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出不合格,卫龙回应按产品生产地河南省的有关标准,产品完全合格。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称,“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甜味剂;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 同时,辣条国标提倡减盐减油减糖,还要求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未来更加安全、健康的辣条不用再为食安问题“妈见打”了。(陈思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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