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消费者反映的商家以免费送平板学习机为名诱骗高价购买学习资料的情况,浙江省磐安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后发布相关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免费送”陷阱。
据了解,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近期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购买的平板学习机质量差,里面的学习资料内容不配套且存在很多漏洞。据投诉人介绍,商家销售人员以标价4999元、优惠价2999元的价格销售所谓的学习资料,并免费送平板学习机,且购货票据上标注有“学习资料一经激活,不可退货”等不合理约定。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商家系短期租用本地商户的店铺开展经营活动,并未取得营业执照,此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属于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同时,出租方在未查明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产品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就出租场地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规定。
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中,商家以免费送平板学习机为噱头,鼓吹配套学习资料的质量与教育竞争压力,从而让消费者认可其销售的学习资料并花高价购买。而当消费者购买平板学习机和学习资料后会发现该平板学习机存在质量差、学习资料不配套等问题,且商家存在消极售后、不履行“三包”义务等情况。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对消费者进行了退货退款处理。
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商家促销活动中的噱头,查清宣传内容与真实产品是否一致,尤其注意辨别“免费送”等消费陷阱;要选择证照齐全有合法资质的商家,同时注意检查产品的商标、合格证内容是否齐全,拒绝购买“三无”产品;购买后要索取正规发票、购物凭证,有问题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房屋出租者应提高警惕,不随意租借经营场所,积极维护市场稳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