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2018年12月17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第3季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化肥产(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81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28家,经销企业53家)的150批次化肥产(商)品,检出14批次不合格,产(商)品合格率为90.7%。其中生产领域抽检33批次,全部合格;流通领域抽检117批次,合格103批次,产(商)品合格率为88%。 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采取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化肥检验中心)对全省化肥产(商)品质量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二是抽样环节实行市场买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突出抽查产业集聚区,对化肥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14批次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的产(商)品主要为新型肥料,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养分含量不足和重金属超标。本次抽查中发现2批次的产(商)品涉嫌假冒。 本次抽查重点对产(商)品的氮、磷、钾等24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有9批次微量元素含量、6批次氨基酸含量、2批次大量元素或总养分含量等不合格。肥料中养分含量、微量元素含量及氨基酸含量不足,有的肥料甚至含量为0,重金属等限量指标超标等是造成新型肥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对个别产(商)品涉嫌假冒,相关部门将整合监管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