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5年8月,夏先生花600元购买一台三林牌厨宝,包修期为3年。2018年2月中旬,该厨宝漏水并将夏先生家的橱柜内置板材浸泡。之后,消费者联系三林电器售后服务部门,要求赔偿其橱柜维修费用2050元,遭到拒绝后投诉到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三林电器售后部门表示,厨宝漏水后已第一时间为夏先生免费送货安装了一台全新厨宝,且漏水的厨宝非三林售后专业人员安装,是消费者自行安装的,因此不应承担橱柜受损的赔偿责任。而消费者认为厨宝内胆破裂漏水造成橱柜被浸泡受损,且调查过程中已向物业核实确认水压正常,符合厨宝安装使用要求,内胆漏水与自行安装无关。消协认为,厨宝漏水属质量问题,确实造成了消费者夏先生橱柜被浸泡受损的事实,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林电器应依法承担修理、重作、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橱柜受损情况并不严重,加之橱柜已使用一段时间产生折旧。消协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三林电器向消费者赔付1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证实,厨宝漏水与橱柜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向三林电器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应予支持。具体赔偿数额,主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消费者难以提供橱柜购买票据,只能在扣除折旧的基础上双方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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