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焦 强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0个部门,于1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6个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以促进“保健”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该局针对重点场所及区域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人、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农贸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重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保健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重点查处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加大对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和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该局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办理直销相关审批、备案等事项,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 另外,该局还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管理要求,强化ICP备案、域名和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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