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吕女士 电 话:1563**** 地 址:周口市太康县 投诉类别:金融消费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 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394-8109330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 地 址:太康县谢安路西段 联系方式:0394-8109235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我是今年7月份经家人推荐通过中国银行认证的“中国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申请办理的信用卡。8月初,我收到了中国银行寄来的信用卡,按照银行寄来的开卡说明,需要到银行柜台激活才能使用。8月11日,我就带着身份证和信用卡来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去办理激活。在该银行柜台,工号为27025的银行工作人员得知我是给网上申请的信用卡办理激活业务时,当即回复:“你们自己在网上激活”,当我给他说明网络办卡仅支持柜台办理激活时,这位工作人员却回复说“柜台无法激活,你是网络办的卡,又不是在我们网点办理的,自己去网上激活去无法办理激活业务”拒绝给我办理。我当时就拨打了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对此进行了投诉,话务员告诉我让我等通知,然而9天过去了,没人任何人和我联系。后来我又打电话到这个银行问,如果在他们银行申请的是否可以激活,他们给了我肯定的回答。 无奈,8月19日,我和家人又带着身份证和信用卡驱车80多公里来到中国银行支行,当我向银行工作人员得知我是给网上申请的信用卡办理激活业务时,看都不看材料直接答复没法办理,和中国银行周口西城支行答复如出一辙。当我问起原因是,该行工号为27713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银行有办理信用卡的任务,因为我不是在他们行办理,因此就不能在他们行进行激活。我再次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电话,客服银行回答按照规定是可以通过柜台办理,挂完电话我再次向其提出办理信用卡激活业务,但任凭我怎么说,找到包括其、两个银行银行大堂经理3个人不给办理,我向他们要求提供行长电话,他们也不给提供,我只好无功而返。 中国银行作为中国龙头金融机构,在官网宣传网上快捷办理信用卡,申请之后银行柜台却不给激活,不仅浪费我上网提交办理的时间和精力,申请获批后为开通还让我多跑路也无法办理。没想到中国银行是这样一个言而无信的金融结构。如果都是这样,谁还会帮这样的银行推荐给他人办理信用卡呢? 投诉请求: 一、无条件给我注销此前通过“中国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上办理的信用卡。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向我书面道歉。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赔偿我为激活信用卡而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 四、请媒体给这样的不良商家公开曝光。
现有证据: 家人推荐我办信用卡时的截图 中国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申请信用页面 中国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及开卡说明 中国银行寄来的信用卡 激活方式明确说明,须持信用卡及身份证原件到所在省市中国银行任意网点由柜面人员确认资料并在打印的申请表上抄录声明并签名之后由柜台人员激活并设置密码。
8月22日上午,消费网将投诉分别转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周口西城支行以及太康支行。
8月22日中午1时,吕女士家人向消费网反馈消息:
发来一张手机截图,截图中显示为95566号码向她办卡时所留手机号分别于12:44、12:48发来两条短信,内容提示她尾号为8859的信用卡连续两次“消费USD”1元,但因卡片未激活而交易失败。
8月22日中午1时,吕女士及家人向消费网反馈:
今天下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纪检部门牵头带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等部门的负责人一行,赶到吕女士及家人的所在单位通过其单位领导见到了我们。见面之后,银行的负责人首先向吕女士和家人说明了银行办理业务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承认工作中确实存在不足,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困扰进行解释并表示歉意,还主动拿出2000元给消费者产生的损失继续补偿,同时还给我们送来慰问品,征求客户意见。我们对此认可,非常感谢消费网的帮助,鉴于中国银行的做法,我们决定不再激活使用之前通过网络申办的信用卡。
8月23日上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来到消费网反馈以下信息:
感谢媒体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消费网关注后,我们周口分行和西城支行、太康支行对此非常重视,银行积极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就当时理解不到位造成的误会,已经取得当事人理解。针对消费者投诉,该行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此类投诉仅此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