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消保委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电动车消费纠纷,最终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辆新车。
肥西县花岗镇的胡先生于2017年5月在肥西县上派镇花1.05万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不到两个月就出现了问题。经销商进行了维修、调试,2017年10月又换了车架,总共修理了近10次。2017年年底,该车故障严重,无法使用。消费者多次找商家要求更换新车,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互相推诿。消费者无奈求助于消保委。
肥西县消保委受理投诉后,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销商表示已与厂家多次协商,但厂家始终不予解决。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的厂家,说明消费者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出其所售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失信可能造成的后果。
经过3次沟通和协调,生产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辆新的电动车。近日,消费者收到了更换的新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