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彪 5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落实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但是,无论是在农药残留超标、制假售假等“治标”方面,还是在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建立追溯机制等“治本”方面,食品安全仍存在不少挑战和难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对于如何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坚定决心,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 “四个最严”要求的提出,事实上也点明目前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标准方面,我国已经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260项,不仅覆盖广度尚有不足,标准细节亦有不完善的地方,而且部分标准缺乏执行刚性,难以真正成为“安全阀”;在监管方面,也存在覆盖不到位的情况,出现风险点遗漏问题;在处罚方面,存在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律震慑力不足等问题;在问责方面,存在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一些地方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通过加快制修订标准、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确保建立最严谨的标准;通过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等,对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确保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对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责任人,确保实行最严厉的处罚;通过明确监管事权、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确保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四个最严”基本涵盖了食品从生产、监管到处罚、问责的全链条。我们有理由相信,《意见》能够编织起一张细密的治理网络,实现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让人民群众真正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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