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 风)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发布《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6项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会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电子文件管理是新时期国家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据了解,电子文件是业务活动形成的电子记录,是国家和社会的战略性信息资源,是政府管理、经济运行、社会运转和历史传承的重要基础支撑。电子证照作为一类重要的电子文件,在政务服务等工作中有其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系列标准的发布将解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分散建设和管理的证照系统整合应用,证照信息和文件标准不统一,大范围共享互认难以实现等问题。
据介绍,下一步,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推广,加快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应用标准,积极支持其他电子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完善电子证照国家配套标准,推动电子文件管理与国家各项事业的深度融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传承中华文明发挥好记录和凭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