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任震宇)在过去的半年里,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能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整合投诉渠道,打击虚假广告、打击假冒伪劣、整治保健品市场等措施,促使消费环境稳中向好。 落实《电商法》加强网络监管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开始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职能司局以及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法》落实。 春节前夕,针对去年双11、双12期间线上消费投诉举报热点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召集多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推动相关企业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引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就完善在线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规范春节前网络市场秩序,进行了深入探讨。 4月16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四次联络员会议,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具体措施办法。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启动了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该项行动的目标是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并确定了7项重点任务: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要求,为市场主体公示营业执照提供便利的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还设计开发了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并于6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 打击侵犯个人信息行为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于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此类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未经同意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行动,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干警联合行动,对一辆藏有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的车辆进行搜查,查明当地某不动产经纪服务部非法购买、获得消费者个人信息并用于电话营销的事实,对该服务部作出罚款5万元,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吉林省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性宣传、某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在其培训教材中刊登消费者个人资料、深圳市美日辉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3起案件,并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约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等处罚。 整合投诉渠道助力维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25日下发了《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 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要求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统一为12315热线,统一热线号码、运行平台、运行机构、制度规范、分析研判、绩效评价,加强业务融合,提升服务效能,并提出了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维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还上线了百度12315小程序入口,利用百度App和搜索引擎,为公众提供更加直接的消费维权入口。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推进五条热线融合。从3月12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了五条热线的并线,消费者在新疆区域内拨打涉及市场监管的这五条热线,均由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集中受理。吉林、甘肃、四川、安徽、广西、山西、河南、黑龙江、云南等地区也陆续实现“五线合一”。 重拳打击假冒伪劣 为深入推进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3日发布了《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让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亮剑2019”打击假冒伪劣综合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保障百姓食品安全、工程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净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社会消费热点问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在咸宁市现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涉及服饰、箱包、酒类、汽车配件、日化用品等15大类、近300个品种,共计60万件,重量超过200吨,货值5000万余元。 6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印发通知,要求根据《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全面做好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重点整治网络虚假广告 为保持整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辖区内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治理。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从5月起至10月底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涵盖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包括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从4月至年底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去除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向消费者普及鉴别互联网违法广告的知识。 市场监管总局还于5月9日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北京京科肝泰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等30个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被公布。 强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1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排查风险,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进行部署。 针对今年3月份以来各地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召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座谈会,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要求涉事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餐饮企业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相关地区也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约谈相关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地“领鲜水果”等外卖热销店存在超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加工制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洁净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店铺违法情节,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罚款、责令整改、吊销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等处罚。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地外婆家水平方店、西贝莜面村金鹰店存在招人不看健康证、洗菜池直接洗拖把、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严格落实、餐具未清洗干净,厨师未佩戴口罩等问题,视店铺违法情节,对这些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整改、罚款等处罚决定。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当地钱氏华莱士炸鸡汉堡店存在使用超保质期食品,部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全等6类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要求其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除了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很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五进”活动,通过现场授课、现场检测、互动问答等形式帮助消费者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百日行动整治保健市场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保健品乱象,自1月8日起,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为督促各地对“保健”市场乱象开展全面治理,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自2月18日起,13部门组成13个联合督导组,赴全国进行督导。各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阅文档、抽查案卷等方式,针对百日行动“六个整治重点”“十项违法行为”、落实“十一项任务分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截至3月10日,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进行检查,共立案6535件,结案2290件,案值77.9亿元,罚没金额2.6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4件。 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形成持续整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于5月15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百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延续联合治理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抓好科普及普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作为牵头部门,向相关部委,以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发函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并以总局公告的形式,广泛向全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