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阳市工商局文峰分局宝莲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使用新购买的炒锅导致烧伤的消费纠纷。
2018年8月底,消费者杨女士在宝莲寺镇一超市购买一款炒锅,在家中用炒锅油炸食物,从炉灶上往下端锅时,炒锅把儿突然断了,炒锅掉到地上,热油飞溅,导致杨女士身体多处烧伤。事发后,杨女士找到卖锅的超市要求赔偿,该超市经营者以无法确认现场真实情况、炒锅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为此杨女士投诉到12315中心。
该所接到投诉后,通过对事发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当时旁观者,组织纠纷双方进行协商。认为杨女士在使用炒锅过程中造成烧伤是客观事实,但是经营者提出的无法确认现场真实情况理由也存在。如果将炒锅送检,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几率参半,消费者将面临即身体受伤又钱财损失的风险。为此,工商执法人员以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为突破口,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宣讲消法中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别规定。并与生产厂家代表电话沟通,建议企业从担当社会责任和人道主义的角度,适当给予用户杨女士一定经济帮助。经过充分沟通,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经营者和生产厂家共同补偿杨女士3000元,杨女士对工商所的帮助深表感谢。(和国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