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对获得晋城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表彰。5家组织荣获晋城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各奖30万元;5名个人荣获晋城市第二届市长质量奖,各奖10万元。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是晋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201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规定,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全市、全省和全国同行领先地位,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质量工作成绩显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晋城市市长质量奖每3年评选一届,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每届各不超过5个。
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晋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了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并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首届市长质量奖表彰大会。截至2018年5月,共有19个组织和14名个人经自愿申报和各县(市、区)政府推荐参加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经过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核查3个环节的综合评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提出了拟获奖建议名单,经报请质量强市领导组批准同意后,于2018年8月21日至25日,对拟获奖组织和个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共5个,分别是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清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山西景柏服饰有限公司。
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个人共5名,分别是高建强(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军虎(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乃勇(晋城山水合聚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保(晋城市鸿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俊波(山西晋城市龙谷仓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获提名奖组织有3个,分别是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
晋城市政府表示,要充分发挥获奖组织和个人的示范标杆作用,推动全市真正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努力走在“质量时代”最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