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任玮)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设立融资补贴支持专项资金、政策性转贷资金以及建立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举措,发挥政府增信和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帮助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宁夏通过设立融资补贴支持专项资金,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发债额度给予2%的贴息,近3年累计拨付2.3亿元;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用于生产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企业,给予2%的融资租赁费补贴,近两年累计拨款6424万元;并对企业贷款保险项目,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2%的保险费率补贴,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贷款增信。 近两年,宁夏财政安排了7亿元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持启动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对自治区重点技改项目给予基准利率贴息,对重点企业流动资金新增贷款和当年投产的新建重点项目贷款,给予基准利率30%贴息,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为增强银行信贷投放信心,宁夏于2017年设立了10亿元工业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助推企业获得更大的金融支持。当年,299户企业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116.7亿元,20户企业获得项目贷款共21.6亿元。2018年,宁夏又设立了两年期总规模10亿元的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按1:10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并要求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对上浮超出基准利率20%以内的利息,由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另外,宁夏还设立了1亿元政策性转贷资金,企业最高可申请使用2000万元的转贷资金,使用费5天之内按每天0.2‰收取,超过5天的部分按每天0.4‰收取,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15天,转贷成本仅为社会转贷成本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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