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金 通过手机预约护士上门的“网约护士”终于来了。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 (据《新京报》) “花不多的钱,享受到在医院享受不到的服务。”这是公众对“网约护士”的期待。“网约护士”实质是“互联网+护理服务”,即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方式,将分散的护士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打破了传统医疗行业壁垒,为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不难想象,“网约护士”针对的主要是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群体,对他们而言,能够独立去医院排队看病实属不易。“网约护士”满足了公众对多样化、多层次护理服务的需求。可以肯定的是,“网约护士”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益探索。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3%。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约1.5亿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5%,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约4000万人。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剧,养老护理员的社会需求随之日益扩大。尤其是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使得很多慢性病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然而,此类服务的供给明显不足。 为此,社会资本最早嗅到了这一商机。从去年开始,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地由一些企业推动的“共享护士”医疗模式已悄声落地,用户只需要打开手机APP手动下单,即可呼叫护士到家中提供打针、输液、换药等服务。然而,“共享护士”却面临不少问题。 而此番新版“网约护士”则是由官方开发的,其设计的原则和思路,为发展护理服务提供了新的方向。可以预期的是,在政策的指导下,试点城市的护理行业将发生值得期待的变化。 诚然,“网约护士”涉及到资质、收费、相关责任、风险防控、支撑机制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核心关键是安全问题。一方面是护士安全,作为服务提供者的护理人员,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医疗安全,病人在家里接受服务,万一发生意外了咋办。 针对上述问题,《方案》提出的解决思路是有章可循的。护士安全方面,要求病人到试点医疗机构进行首诊、建档,签订家庭服务协议,实现人脸识别和精准定位。医疗安全方面,首先不是所有病患都适合上门护理,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其次不是所有护士都可以上门,要具备5年以上护理经验,没有不良记录;再次要签订协议,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 不过,要使“网约护士”服务得到健康发展,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更为详细的配套措施,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一方面,在“网约护士”的行业准入标准和法律监管方面制定出细则,在责任、医疗风险等方面规范引导、具体区分各自的责任;实行“网约护士”注册制,持证执业,从源头上提升“网约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制定“网约护士”服务规范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网约护士”技能培训,建立“网约护士”服务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和执业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国家需要在推动护士多点执业方面出台明确的举措。唯有服务规范和监管到位了,“网约护士”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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