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项电子证照基础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消息在相关部门的网站发出。这份征求意见的文件由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签发。6项标准任务来源于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对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下达的“电子证照关键标准研究”课题。
根据征求意见的有关文件,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需求调研,发现电子证照相关系统顶层设计缺乏、数据和文件格式不统一、无法实现省际互通共享等问题。调研认为,建立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框架是有效的解决路径,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电子证照业务系统,元数据和文件层面取得一致后,再对证照应用系统的对外数据通道做规范限制,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证照“一盘棋”信息流动,使标准也具有更好的适应性。
《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框架》解决的是电子证照系列技术标准的“纲”“领”问题,向上继承国家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总体技术方案中的相关概念、框架和要求,向下将上述框架和要求分解为具体的技术领域的具体需求,明确系列标准中的其他标准的定位和主要目标,明确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等。
《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解决的是电子证照元数据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明确证照元数据的概念以及每个电子证照必须包含的元数据,形成统一的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范围明确后,不仅满足了电子证照的管理和应用要求,也预留了系统开发厂商自定义不同证照扩展元数据的空间,彻底解决电子证照元数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可辅助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电子证照“一盘棋”信息流动。
《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解决的是电子证照目录信息元数据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明确了分散建设的证照系统中描述各自证照目录的方式和方法。电子证照目录信息元数据范围明确后,
不仅满足了当前电子证照目录管理大部分应用要求,也预留了系统开发厂商自定义不同证照扩展空间,有利于全国统一的证照目录的形成,便利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证照“一盘棋”信息流动。
《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确定电子证照标识(电子文件重要的元数据项之一)的生成和校验规则。《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确定用于统一电子证照文件格式,满足常规阅读(“人读”)和计算机自动处理(“机读”)的需求,并给出与其他类型电子文件(如公文)相同的文件安全保障技术方案。《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定义了电子证照系统对外提供的共享服务业务场景及接口,各业务系统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到证照的查询、下载、验证、信息获取及证照文件真伪鉴别,可使用此标准中定义的接口直接获取证照库中的信息和文件,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