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破坏了正常市场竞争环境,使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就是要营造一种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环境,让违反者一处受阻处处受限,提高其不正当竞争成本。
在9月6日召开的2018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以下为典型案例:
一、禁止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案
反垄断执法机构经审查认为,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公司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果汁饮料市场的进入壁垒,挤压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的生存空间,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和果汁产业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2009年3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后首个被禁止的并购案件,也是至今唯一被禁止的外国企业收购中国企业的案件,树立了中国《反垄断法》权威,维护了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经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长期以来,高通公司利用在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2015年2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88亿元。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查处的首个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案件查处树立了执法权威,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为技术创新和无线通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三、利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经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2009至2013年,利乐公司利用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及包装材料等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搭售包材、限制原料纸供应商与其竞争对手合作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忠诚折扣等。2016年11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利乐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67亿元。该案是近年来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重大、复杂案件之一,案件查处有力维护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了相关产业的长期健康和创新发展。
四、附条件批准陶氏化学与杜邦合并案
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合并是全球化工史上最大并购交易,合并后实体成为全球最大化工企业。交易对中国水稻选择性除草剂、水稻杀虫剂等农化产品市场,酸共聚物、离聚物等高性能材料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可能对市场创新带来负面影响。2017年4月,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附条件批准该集中,剥离相关业务及研发资产,保护了中国水稻农化市场、高性能材料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活力,对确保中国农业生产安全和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审查过程中与欧盟、美国、南非、澳大利亚等多个执法机构交流合作,被欧盟誉为“双边合作的典范”。
五、12个省区市政府在“新居配”建设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经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发现,2010年以来,山西、辽宁、河北、黑龙江、甘肃、重庆、吉林、贵州、江西、天津、广西、青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供电企业统一建设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统一制定设施建设费标准。2013至2017年,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了执法建议。目前,以上12个省区市政府先后废止、停止执行或修改了相关文件。通过清理“统一建设、统一收费”的有关政策,恢复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大大降低了设施建设费水平。经第三方机构测算,每年可为相关房地产企业节约成本53.5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