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计7章36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从总体要求、重点提升领域、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质量提升技术基础、增强质量提升动力、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和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对提升什么、怎么提升和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江西质量工作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实施意见》提出江西建设质量强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区域质量水平实现整体跃升,质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等10大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加农产品和食品药品优质供给,增强装备制造业竞争力,提升原材料供给质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外贸发展质量,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效益。
《实施意见》从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质量提升技术基础、增强质量提升动力和严守质量安全底线4个方面,提出了实施质量攻关,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大力发展品牌经济,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质量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体系;深化质量体制改革,完善质量法治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等工作要求。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和狠抓督察考核,进一步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