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今年下半年全国市场监管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工作部署中明确提出要“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从即日起,本报推出“打击假冒伪劣与质量维权透视系列报道”,共同推动这些制度的落地。
7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3年多前的2015年3月,原工商总局曾下发文件,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随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鼓励、引导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有业内人士认为,“赔偿先付”制度有望带动零售市场上游和下游价值链的升级改版,非常有意义。近日,记者就赔偿先付制的落实情况调查走访了北京部分商场、卖场和网络平台。
承诺赔偿先付,但具体信息未公开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在原工商总局2015年下发的文件中,则进一步明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在爱家家居来广营店的一楼总服务台,记者见到贴到墙上的“爱家购物‘三保险’”,其中第一条就是“爱家所售家具,如出现质量问题,先行赔付。”服务人员表示:“目前为止卖场还没有启动过先行赔偿程序,一般通过协商都能解决问题。”
在与爱家家居相邻的上品折扣店,记者没有看到有关赔偿先付的规定和制度。商场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是否采取赔偿先付,需要卖场主管根据情况来决定,卖场并没有专门的赔偿先付制度。”
百安居来广营店的服务人员则明确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卖场也会介入协调,但卖场没有赔偿先付的规定。
在华联望京店和居然之家北四环店,经营者都将赔偿先付制度作为商场一条重要的服务承诺进行公开。例如在居然之家的店内宣传册上,对先行赔付做出如下解释:“先行赔付是指居然之家对市场内商家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当商家出售商品出现质量或服务上的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携带销售合同和交款凭证到居然之家投诉,由居然之家先行向消费者赔付。”
在记者走访的几家实体经营店中,除个别商场外,大部分都建立了赔偿先付制度。但在声称建立了赔偿先付制度的商场、卖场中,几乎都没有将启动赔偿先付的条件、流程、方式、范围、程序等信息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