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肖微)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汽车消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欺诈消费行为,重点查处销售、售后、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提供不符合约定的商品或服务等行为;强制性消费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性经营行为;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保险、贷款购车、车损定价、定点维修等环节存在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行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等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行为;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的行为,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的维修、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是连接汽车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和安全消费的环境,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扩大消费,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沧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对辖区内汽车经销商开展执法检查,把一些性质较为恶劣、影响范围广、具有典型性的违法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关注汽车消费领域舆情动态,从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自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分析确定执法重点,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同时,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信用监管,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作用,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等手段,强化对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严格执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失信成本。在开展汽车消费市场专项整治的同时,积极引导汽车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进销台账、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承诺等制度,推动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认真回查被查处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约谈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其他企业,督促其整改到位。 该局还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充分发挥12315、12365投诉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汽车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分流、处置和回复,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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