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试点工作开展向相关试点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旨在确保完成《天津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展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为全市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打好基础,提供经验。
改革试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是除危险化学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外的省级发证产品(以集团公司申请的跨区域形式除外)。改革试点内容为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许可前置条件内容,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许可检验项目,优化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取消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内,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食品相关产品新发证告知承诺。试点期为市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是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受理与审批严格按照原质检总局2017年91号公告规定程序、要件和时限执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做好各环节衔接,先行试点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制度(“一照”按照天津市要求执行);后置现场审查按照此前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审查工作,积极配合试点单位提供后置现场审查的技术支持。
二是优化发证检验。审批发证前,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并在申请时提交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的类型可为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等。企业对所送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是取消年审制度。在当前上位法未调整的前提下,试点单位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取消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制度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措施,既保证获证企业取消年审制度后为企业带来更多便利,又保证监管履职到位,不流于形式。
四是食品相关产品新发证试行告知承诺。现行告知承诺相关制度,包括《天津市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天津市信用承诺审批制试行办法》《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度的通知》《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办法(试行)》等文件,试点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食品相关产品新发证工作一并贯彻落实。
五是做好相关政策告知。相关简化流程、政策调整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方便企业办理许可事项。
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推进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要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措施的调整,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获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同时,各改革试点单位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发现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