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惜纯 12月11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与中国消费网联合主办的“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与会专家根据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新机遇,多角度解读“强化质量意识,践行消费者至上”理念,并就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探索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机制等话题展开对话。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了中高等收入国家行列,2017年人均GDP接近9000美元。今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万亿元,与居民消费相关的各类数据表现强势,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创纪录地达到78.5%,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黄国梁在参与高峰对话环节时表示,消费和质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提升质量,可以丰富和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消费扩大升级;改善消费环境,则有助于更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倒逼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黄国梁说,一年多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46个部门研究制定质量提升3年实施计划,致力于提升供给质量,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各地区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质量提升行动取得积极进展,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数据显示,双11期间,国产品牌在销售前10名中占据8席,200多万海外消费者在境内平台销售近30亿元。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会上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9万件,案值8.7亿元,罚没金额两亿元。杨红灿说,下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要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心,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影响等为着力点,努力提高执法稽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呼吁,要加大相关法律、标准制修订力度,强化消费维权制度保障,尤其是要对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其异化为企业共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同时加强消费信用约束,坚定消费信心,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带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深化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研究员任兴洲也建议,激发消费潜力需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任兴洲说,消费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和重要引擎。要扩大消费,激发消费潜力,则需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包括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相关制度,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 会议同期发布了《2018消费者满意度数据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消费者投诉目前呈现出两大趋势:在投诉结构上,服务类投诉快速增长,2017年服务类投诉在总体中的占比首次超过40%;在投诉性质上,质量问题投诉渐趋下降,合同问题成为第一投诉内容,2016年和2017年合同投诉量均位居第一,改变了连续16年来质量都是第一投诉的分布情况。 报告称,通过对部分省市12315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当前,城乡投诉分布极度不平衡。自2000年以来,城市投诉量一直远远高于农村,城市的首要投诉主要为合同纠纷,农村的首要投诉依旧是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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